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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其它微面] 四川规定私自改装CNG汽车要遭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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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2-12 10:59:1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《四川省压缩天然气(CNG)汽车安全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自本月1日起施行。该《办法》的出台填补了我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地方立法的空白,明确了CNG充装站、检验站以及使用者的责任,《办法》中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也进行了详细规定。

  我省是全国CNG装备与专用装置制造的重要基地,CNG气瓶、汽车和充装站数量也居于全国首位,城市内随处可见的CNG汽车与市民安全息息相关,有必要通过立法方式对CNG汽车装置及其相关产业进行规范。

  《办法》经省法制办组织省发改委、省质监局相关专家评审,本月1日起施行。其中规定,从事CNG汽车改装、维修业务,都应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,而车辆改装后,车主应在使用当日起10天内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,违规者将被罚款。车主私自安装或拆修CNG汽车瓶体以及改变其颜色的,质检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2万元以下罚款。
发表于 2012-2-12 12:03:04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们这里必须备案,否则不加气。不能年审
发表于 2012-2-12 12:06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其实早就有这种规定,只是没严格执行吧
发表于 2012-2-12 12:43:28 | 显示全部楼层
咱这排量也不费油,不改也行!
发表于 2012-2-12 14:30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发表于 2012-2-12 15:48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成都新上的出租车都不用气了。
发表于 2012-2-12 21:47:01 | 显示全部楼层
都是石油惹的祸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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